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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窗口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来源: 交通水路运输窗口 发布时间:2021-05-08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17号),交通运输局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从业资格证换证两个审批事项纳入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在交通窗口申请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时,原本需要提交业务操作规程证明、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客运站站级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在申请从业资格证换证时,原本需要提交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明材料。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只要申请人承诺符合相关条件,交通部门将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内部核查等方式获取验证申请人信息,为申请人依法办理审批事项。

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推行,进一步精简了办事环节、减少跑腿次数、缩减申请材料,实现最大限度利民便民。

(交通水路运输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