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工伤医疗需求,方便参保工伤人员就近救治,确保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质量,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20]104号)等文件规定,南通市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着手建立健全独立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体系。
目前,南通市《新增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已经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全大市新增23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二级以上(含二级)等级以上医疗机构9家,二级以下等级医疗机构14家,全市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兼顾综合与专科、住院与门诊、中医与西医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体系。
根据《南通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协议医疗机构监管体系,督促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做好相关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伤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接入等工作,严格执行工伤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
(人社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