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窗口之声

商务局窗口:《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南通市单用途预付卡诚信服务平台即将上线

来源: 商务局窗口 发布时间:2021-04-09 字体:[ ]

《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我市近日召开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

单用途预付卡是经营者发行的,仅限于在经营者或者其所属集团、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预收款凭证,发行的主体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新实施的《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者发行预付卡,应当在发行后30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应当发行的预付卡总金额向消费者提供担保,并推动建立预付资金存管制度;商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方便经营者填报备案信息的便捷机制。

南通市单用途预付卡诚信服务平台已基本完成程序测试,即将上线运行,商家需在平台备案后发售单用途预付卡,消费者购卡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存管,消费者用卡消费时会按同比例解冻存管资金给发卡商家使用。

平台建成后将形成商家入驻、政府监管、银行存管、消费者监督“四位一体”管理服务模式。同时,预留与省级管理服务平台和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功能,方便经营者备案,实现数据归集。

(商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