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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窗口大幅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来源: 质监局窗口 发布时间:2018-11-14 字体:[ ]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精神,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

自9月23日起,取消人造板、港口装卸机械等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对已受理的企业申请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依法注销。对防爆电器等3类产品将转为强制性认证管理。

自12月1日起,将内燃机、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公路桥梁支座、防伪技术产品4类产品由原先国发证转为省局委托设区的市局办理,过渡期内(目前至12月1日前),审批程序仍由总局实施。

对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4类产品从10月16日起取消发证检验,改为企业申请时提交1年内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自12月1日起,除危化品外其它省级发证产品执行“先证后核”许可程序。

(质监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