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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窗口:协同推进不动产预告登记

来源: 不动产登记窗口 发布时间:2024-03-21 字体:[ ]

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积极协同资规、住建、房产交易等部门,加强交易登记服务衔接,深入推动不动产预告登记。

一是规范合同文本。统一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范本中增加办理预告登记条款。

二是优化登记流程。全面推进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同步申请办理,消除商品房预售管理和预告登记等领域中的监管缝隙。联合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服务举措,实现全市楼盘全覆盖。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标识,实现预售监管、合同备案信息与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信息“一码关联”互通共享,防范“一房多卖”“先卖后押”等购房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