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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窗口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流程

来源: 税务局窗口 发布时间:2021-04-28 字体:[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税务局窗口从4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

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证明材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二、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只需要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

(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