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这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的具体任期长度,但最长不能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后,可以通过连选的方式连任,即再次当选为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