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企业规模不大,近期准备参加政府的招标,想了解一下对我们小企业有没有优惠政策?
近年来,我市对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加大扶持力度,重点举措包括: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与价格优惠三方面。(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预留份额。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我们明确,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文件中列明。(三)价格优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评审优惠,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此外,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等方面对支持中小企业,我们也作出了规定。一是鼓励采购人适当缩短对中小企业的支付期限,提高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30%)。二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导中小企业采用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三是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