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2 15:1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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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批复》(通编办发[2016]93号),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挂“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三)依法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业务工作;

(四)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信息数据库,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五)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收集、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记录、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负责见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秩序,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投诉等事项;

(七)对各类交易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

(八)对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政策法规科、交易管理科、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土地及产权交易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南通紧紧围绕国家、省关于交易平台整合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在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打造“互联网+”服务新格局,全面提升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促进交易阳光透明、高效便捷,为市场各方主体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全市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8648个,同比下降29.11%;成交金额1421.14亿元,同比增长26.87%;节约资金84.36亿元,同比增长0.32%;增值资金128.91亿元,同比增长82.93%。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整合共享,推动市县平台一体化提升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市县合力推进平台建设,着力规范交易平台运行,不断完善提升市县“1+8”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

(一)合力开展市县共建共享。立足市县“1+8”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制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围绕“不断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各方交易主体的获得感”目标,从6个方面的19个要点谋篇布局全年工作,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市县合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市共梳理形成限额标准以下项目交易系统建设、勘察设计电子化招标投标建设等13大类28项重点工作,下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运用共建共享理念,凝聚市县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纵深推进一体化管理。持续强化分中心考核管理,在原先以信息化建设考核为主的基础上向市县联动、业务运行和创新亮点等方面延伸,修订分中心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分中心每季度工作点评机制,对市县一体化平台整合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对各分中心平台运行情况进行集中通报和工作点评。建立中心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分中心制度,及时全面掌握了解各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基层实情、运行动态和存在问题,帮助提出解决建议。

(三)持续规范平台交易运行。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管理和现场配置服务规范》贯标工作,完善交易现场秩序管理,做好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的现场考评和培训工作。对进场项目出具统一格式的进场交易证明书,为相关部门办理交易后续手续或审计巡查提供依据,切实推进交易项目“应进必进、进则规范、办而有效”。不断拓展交易进场范围,加快推动全市范围内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纳入平台交易,并协同推进《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新一版修订工作。

二、加速转型升级,构建信息化智能化交易平台

今年以来,我们着力推进交易平台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不断完善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系统建设,持续提升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基本实现进场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一)深入完善市县一体信息化系统建设。在市县一体信息化系统基础上推进开发电子保函、电子档案、现场见证管理等系统功能,率先搭建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强化交易系统信息数据安全,加强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监控,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要求,组织实施电子信息化系统第三方检测、认证,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信息化系统现已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三星认证。

(二)不断扩大全流程电子化覆盖范围。全面推行各类进场交易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依托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经验,持续推进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货物服务采购、勘察设计等类别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升级上线“鸿雁不见面开标系统”3.0版在全市部署,扩大到政府采购等交易领域推广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注册商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总结提炼关键技术形成“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规范和运行管理规范,发挥行业领先示范效应。

(三)率先打造“掌易捷”掌上交易系统。进一步响应投标企业“掌上交易”诉求,首创移动设备端“标证通”技术,并于今年6月1日上线国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第一款掌上移动交易系统,实现投标企业只要在手机上“动动手、滑滑屏”就可以完成开标。“掌易捷”系统已在房建、市政和园林绿化等三大类专业项目中运用,实时交互更加顺畅,开标过程更加轻量化,交易便捷化程度比电脑端显著提升,进一步提升各方交易主体对“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坚持多管齐下,营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我们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投标企业办事痛点、堵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升交易便利性,助力企业降费减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改善。

(一)强化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将原先注册信息由审核制转为承诺制,交易主体注册资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通过全市“一张网”对交易项目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服务流程等予以公开,推动实现交易信息公开、交易过程公开、交易流程公开,有效打破了市场分割和信息孤岛现象。各方市场主体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交易信息、办理交易业务、参与交易活动,进一步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促进了公共资源的“阳光交易”。

(二)简化流程提升交易便捷度。深入开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针对内部运行管理和交易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进一步精简交易环节,优化交易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全市交易文件统一范本,制定《政府采购文件(市县一体化)范本》,对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和服务指南进行全面梳理,促进全市平台运行、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服务标准“四统一”,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市通办。

(三)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减负。推行CA证书“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和兼容互认,实现“一处注册,多地互认”。修订出台保证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退还流程和时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推进保证金集中清退工作,累计退还沉淀的投保保证金超过1.12亿元。大力推进银行和保险电子保函的上线运用,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压茬推进银行和保险电子保函上线运用,有效减轻了企业资金占用压力。会同住建等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建设工程项目投保保证金与信用评价联动管理的通知》,实行以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为基础的投标保证金信用差别化管理机制,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四、突出党建引领,深化平台内部建设管理

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重大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筑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高中心党风廉政工作质量,推动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内容学习与研讨,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有关知识的学习。深化业务交流培训,试行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业务融合机制,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研修班,开展团队能力素质拓展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素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先后召开党员大会和集中学习26次,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开展党课教育5次,主题党日活动13次,成功承办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暨道德讲堂活动,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规范性、严肃性。

(二)依托主题教育,强化使命担当。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持续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组织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2次,领学12次,个人自学8次,集中研讨11次,开展“三问”、“三学”等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初心使命教育,推动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找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差距,切实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层层落实。支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分析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局党组、局分管领导汇报责任制落实情况4次。每周例会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中心工作。坚持正面引领示范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通报违规违纪案例、发送节假日廉政短信等多层次、多角度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教育。

(四)持续筑牢阳光防范体系。按照“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源头防治”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排查交易管理廉政风险点,实行岗位风险等级评定,推进交易运行管理分段作业,编制形成3.0版《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廉政风险点目录清单》,持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阳光防范体系建设。推进负面清单制订工作,围绕交易运行管理,细化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不可为事项,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立体式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2019年,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评全国杰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机构,成功申报成为省国资委指定的全省14家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之一,获得南通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理论研究5篇,并有4名同志先后获得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人物、先进工作者、业务标兵等荣誉。今年5月省政务办召开全省“不见面开标”系统培训会议推广南通“不见面开标”新模式,此外“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规范和运行管理规范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为省级标准,“一部手机完成投标,全国首个掌上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通”被中央人民政府网报道,11月南通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整合共享工作推进现场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和成果演示,得到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和国家信息中心领导们的高度肯定。在总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个别行业对“应进必进”认识还不统一,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监管工作没有明显突破,我市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协同监管模式,监管力量不足、协调难度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仍然存在,规避招标、围标串标、专家不“专”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支撑保障力度不够,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人员不足、管理难度大、定位不明确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力落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89号)文件精神,聚焦“放管服”改革,凸显市县一体理念,进一步深化整合共享,进一步优化交易服务,进一步细化流程规范,进一步强化协同监管,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614.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8.9万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其中:

(一)收入总计1356.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07.1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238.9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年初结转和结余49.42万元,主要为本单位整合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并账时结转的结余。

(二)支出总计1356.5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9.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9.83万元,增长22.4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

2.住房保障(类)支出257.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2.31万元,增长201.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

3.年末结转和结余49.42万元,主要为本单位整合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并账时结转的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30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1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30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34万元,占80.66%;项目支出252.81万元,占19.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13.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9.82万元,增长21.4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30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83万元,增长22.4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新增信息化项目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新增信息化项目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95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以前年度实施的信息化项目指标和专家评标评审专项指标。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3万元,支出决算为6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提租补贴基数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6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9.83万元,增长22.4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提高,新增信息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4.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6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53%;公务接待费支出3.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4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比上年决算减少1.19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支出。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3.08万元,完成预算的85.56%,比上年决算增加1.41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国内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通调研增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8万元,接待34批次,244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内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通调研;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的33.93%,比上年决算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为组织承办会议增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72个,参加会议1434人次。主要为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相关会议。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5.24万元,完成预算的94.73%,比上年决算增加32.47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培训费指标被调剂使用信息化项目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个,组织培训148人次。主要为培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