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投资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1-27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宏观引导功能,近日,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协同,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方案》,对环评联动改革扩面延期、优化举措。

一是加大试点力度。试点园区增至9家,试点时间延长到2025年底,进一步提高园区推动限值限量管理的积极性。

二是优化总量管理。取消环评阶段总量前置,对于总量小的建设项目直接豁免总量指标。

三是加强举措创新。加大承诺制推行力度,告知承诺制不再限制工序,进一步规范统一告知承诺制批复模版。同时,对智改数转、安全环保技改、装备更新等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技改项目,豁免环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