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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迁)建加油站经营许可“双证联办”服务正式施行

来源: 安全审查处 发布时间:2020-04-02 字体:[ ]

近日,我局与市商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双证联办”、优化新(迁)建加油站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通商发〔2020〕36号),正式公布施行新(迁)建加油站《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联合办理,即“双证联办”服务。

新(迁)建加油站“双证联办”服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同步(容缺)受理”,局安全审查处和市商务局窗口同步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商务部门受理材料时,容缺《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材料。二是“联合现场踏勘”,受理完成后,安全审查处和市商务局统一安排时间和工作人员,并按照各自审查要求,联合开展现场踏勘。三是“同时发放证书”,进入出证阶段,我局先行完成审批程序,出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步将书证信息实时推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批窗口于当日发出《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

“双证联办”服务举措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办理,不仅整合优化了办理流程,有效提升了审批效能,而且节约了行政成本,避免了企业重复接受现场核查的问题,加油站开办经营时间至少提前一周。新(迁)建加油站“双证联办”服务,是在推行成品油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实行“证照联办”服务之后,出台的又一改革创新举措。该项服务的实施标志着成品油经营许可“一照两证”全链通一体化办理,即“一件事”办理服务又迈出重要一步,必将有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给经营企业带去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安全审查处)